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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魂和极创产品保修政策

保修条款

一、光魂和极创品牌(以下称本司)三包服务政策

10天包退: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0日内,本司可为消费者提供包退服务:由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理由退货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由于商品质量问题导致的消费者退货,运费由本司承担。30天包换:产品自售出之日起30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本司为消费者提供更换服务/消费者也可以选择维修。

保修期内包修:在三包有效期内,由本司技术售后中心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部分部件提供只换不修服务。

产品

部件名称

保修时间

售后方式

显示器

液晶屏

3年

单整机+原包装寄回返修,配件无需寄回

驱动板

3年

单整机+原包装寄回返修,配件无需寄回

底座支架

3年

只换不修

线材

3年

只换不修

电源适配器

3年

只换不修

银色子弹·镀银线系列

3年

只换不修

只换不修服务说明:正常流程:消费者需要将不良品寄回,本司收货后,再将良品/新品发回消费者;或者消费者也可以选择以下流程:①支付押金。②本司寄出良品/新品给消费者。③消费者寄回不良品。④本司收件确认后,退回押金。

运费说明:我司仅承担中国大陆境内消费者售后过程的运费,港澳台及海外消费者需自行承担运费。

二、光魂和极创品牌(以下称本司)发售的、经合法渠道销售给消费者的产品实行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服务。

2.1、保修周期按有效购买凭证日期起计算,若无法提供有效购买凭证的,则按照产品出货日期起计算

2.2、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服务特定产品型号除外

3.3、保修期内返修的产品,若无法修复/没有相同配件本司会更换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原厂备件

三、若属下列情况,不在免费保退、保换、保修服务范围:

3.1、超过产品提供的保修有效期或者无有效保修凭证(如发票、购买凭证等

3.2、未按产品说明书条例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的损坏(如接入不适当的电源、人为损坏等)

3.3、非本品牌授权的修理者拆动或修理造成的损坏;用户擅自检修、改装、变更组件、修改线路、组装不当等

3.4、产品序列号标贴遗失、破损、涂改导致无法辨认序列号,或与实际产品实物不符

3.5、此保修服务仅包括在保修期内与正常使用状况下所发生的故障或失常,并适用于固件常见问题,但不包括任何软件问题或由用户造成的故障

3.6、用户擅自或请第三方人员修改、修复、变更产品规格,以及安装、添加、扩展非司原厂销售、授权或认可的配件所引起的故障与损坏

3.7、由于产品的外观改变(意外或其它)所造成的损坏,但对产品的操作过程及性能无影响。如生锈、更改颜色、纹理装饰、自然磨损及产品的逐步老化

3.8、由于战争、恐怖主义、火灾、意外、自然灾害、故意或无意的误用、滥用、疏忽、非原厂维修,或非正常状况下使用对产品所造成的损坏

3.9、因用户自行安装软件及设定不当所造成的使用问题与故障

3.10、未按照用户手册操作方式、存储设置或未在界定的适用范围内操作造成损坏

3.11、由第三方软件或计算机病毒所引起的问题或故障,以及在维修或更换过程中导致的软件、数据丢失

3.3、由于有毒物质、疾病、虫害或辐射等污染而导致的无法使用

四、液晶屏维护保养:

4.1、长时间液晶显示器屏幕闲置时,可通过显示器背面关机功能键暂时将液晶显示器屏幕电源关闭,除了节省电力外也可延长液晶显示器使用寿命。

4.2、请勿用手指甲及尖锐的物品(硬物)碰触液晶显示器表面以免刮伤或坏点,否则本公司将不予保修。

4.3、液晶显示器屏幕表面会因静电而吸附灰尘,建议购买液晶显示器屏幕专用擦拭布来清洁您的屏幕,请勿用手指按压以免留下指纹,并请轻轻擦拭。

4.4、请勿使用化学清洁剂擦拭液晶显示器表面,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坏本公司将不予保修。

五、液晶屏幕的特性:

5.1、液晶屏幕上的每一个像素(图像元素)由一个红色、一个绿色和一个蓝色的小点或附属像素所组成。每个小点由一个独立的晶体管所驱动。液晶显示器所使用的液晶屏幕包含百万个的独立像素。液晶屏幕偶尔会包含少数无法正常运作的像素。厂家显示器所使用的液晶屏幕已经通过严格的检验并符合制造商的各项规格,即使发生少数的像素缺陷并不影响屏幕的操作或使用。

5.2、本司液晶显示器如果满足下述情况,将提供该产品的免费保修服务:

5.3、液晶显示器亮点问题判定如果遇到争议,以本司技术维修中心在尊重客观事实和法律为基础的实际判断为准。

5.4、亮点:在全黑底色背景下所显示会发亮的色点,称之为亮点。

5.5、暗点:在全黑底色背景下所显示不发亮的色点及其它颜色背景下(不含黑色)所显示的其它色点,称之为暗点。

5.6、微亮点不在此保修范围内,小于 1/2 个亮点(直径约为 50 μ m φ)为微亮点。

期限

亮点数量(个)

暗点数量(个)

亮点+暗点总数(个)

收货之日起一周内

>3

>3

>5

   

、过保情况

在保修期内将产品送回本司维修中心并不代表该产品将获得免费维修。在收到产品后,本司售后服务人员有权检查购买证明(不限于发票、序列号和购买途径等等及保修服务需求的有效性。如果保修期已失效或符合第三条保修限定条款中的任何一条,您的保修需求将被视为无效。如果您的保修需求被视为无效,司将出具一份维修价格表,您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如果您选择接受,技术人员将为您开具包含维修费用、部件费用以及其它在价格表上列出的项目费用的发票。如经工程师检测报价后消费者因故不同意维修,且需要支付所产生费用,包括不限于技术检测费和快递费

、个人数据保护

在送修产品至服务中心前,请确认:您已经将重要的数据资料或者个人设置数据完整备份记录,并已经移除任何储存在此产品上的个人资料、机密资料、财产数据等隐私信息维修过程中技术人员对于您的数据情况不再做保留和通知

、行使留置权

当您的产品维修完成后或您不同意维修,司将通过维修服务流程通知(例如电话通知、短信息通知等)您取回您的产品。如果您未取回您的产品,或按照您提供的地址无法送达,司将在30 天内保管您的产品。在此期限过后,司将根据您申请维修服务时所提供的联络资料再次通知您取件。如您仍未前来取回您的产品,司保留包括向您索赔保管费用、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处理产品以及任何对于未支付费用的法律留置权等权利。

九、免责条款

9.1、我们仅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的直接维修或更换费用,不承担以下任何损失或责任:

财产损失、时间损失、利润损失、商业机会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业务关系损失等间接损失;

因使用本产品导致的任何不便、损失或损害;任何其他意外损失、继发性损失或其他未明确列出的损失。

9.2、由于市场和政策的变化,我们产品规格和条款发生调整不再另行通知。

八、附则

8.1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2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8.3 本协议解释权及修订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本保修条款独立于您所购买产品适用的其他任何保修条款,但并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或限制国家法定的保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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